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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xwh97 发表于 2011-6-16 22:22

金庸.美女.诗词

04161369 Cunningham☆C-3 发表于:04-11-05 09:05 [只看该作者]金庸笔下无丑女。黄蓉俏丽无俦,小龙女清雅脱俗,阿九端庄高贵,王语嫣秀美绝伦。即使凶残如李莫愁,狠毒似马夫人(康敏),也都是天生丽质的美女。因情毁容的梅芳姑曾经令众生颠倒,双目失明的阿紫本是个秀丽俏皮的小丫头。唯一一个相貌平平,面黄肌瘦的程灵素,亦有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。再说,按照现在的审美标准,程姑娘也算得上“骨感美”。
  为了描摹这些女子,金大人用了很多手法,诗词应该算是颇为重要的一种。

一树梨花一溪月——小龙女
  “春游浩荡,是年年寒食,梨花时节。白锦无纹香烂漫,玉树琼苞堆雪。静夜沉沉,浮光霭霭,冷浸溶溶月。人间天上,烂银霞照通彻。  浑似姑射真人,天姿灵秀,意气殊高洁。万蕊参差谁信道,不与群芳同列。浩气清英,仙才卓荦,下土难分别。瑶台归去,洞天方看清绝。”
   这本是丘处机平平常常一首词,咏得是游赏所见之梨花。金庸略作修改,借花喻人,花人相映,变成了小龙女的一幅白描。
  “白锦无纹”是说小龙女裙裳似雪,衣饰无华;
  “堆雪”是说她久居古墓,清心寡欲,神情淡漠(书中说道:“这姑娘是水晶做的,还是个雪人儿?到底是人是鬼,还是神道仙女?”);
  她与金庸笔下的女子迥然不同。黄蓉的机巧,赵敏的缜密,青青的刁蛮,阿朱的温婉,这些人间女子所具有的特征,在小龙女身上统统找不到。所以说她“不与群芳同列”;
  但是,翘翘者易折,皎皎者易污,梨花虽白,只恐零落成尘;梨花虽轻,常怕随风而落。所以如“姑射真人”般的小龙女,竟然不得不遭受失贞之辱。幸好杨过并非尘世俗物,依然深爱她;
  然而不识人间烟火,不解人间俗务的小龙女,终究难在红尘立足。要“瑶台归去,洞天方看清绝”,才算干净。
  其实小龙女这个形象,我并不喜欢,(不要打我)她像个影子,像团云,像片水汽,反正不像实体。我还是喜欢活色生香,有脾气有眼泪有闹有笑的女孩子。


黄蓉——月明林下美人来
蓉儿是金庸笔下第一正旦,用多少笔墨都值得,所以她的出场费尽曲折。当那邋遢、骄傲、刁钻、机灵的小叫化变成“肌肤胜雪,绝色容光,不可逼视”的少女时,列位看官想必都和靖哥哥一般目瞪口呆,又惊又喜。
金庸在这里用了辛弃疾的一阙《瑞鹤仙》:
“雁霜寒透幕。正护月云轻,嫩冰犹薄。溪奁照梳掠,想含香弄粉,艳妆难学。玉肌瘦弱。更重重、龙绡衬着,倚东风,一笑嫣然,转盼万花羞落。 寂寞。家山何在,雪后园林,水边楼阁。瑶池旧约,鳞鸿更,仗谁托。粉 唤猓 疤颐倭 槟现ξ淳酢5 诵模 渎浠苹瑁 恰!?BR> 这阙词咏雪后梅花,从黄蓉口中唱出别有意义。
一、《瑞鹤仙》远远比不上辛弃疾的《贺新郎》和《破阵子》那么有名。蓉儿居然能唱,可见家学渊源,且记心甚好;
二、书中说蓉儿“清音娇柔,低回婉转”,郭靖虽然不懂词义,也不自禁“心摇神驰,意酣魂醉”,使她的形象更加完美。也为后来在太湖上与陆乘风唱和埋下伏笔。
三、诗词和景致结合得天衣无缝:“眼见暮色四合,渐渐的白雪、湖水、梅花都化成了朦朦胧胧的一片……黄蓉轻轻靠在他胸前。郭靖只觉一股甜香围住了他的身体,围住了湖水,围住了整个天地,也不知是梅花的清香,还是黄蓉身上发出来的。两人握着手不再说话。”当真浪漫得很;
四、黄蓉之美,黄蓉之秀外慧中,当然要用梅花来比。最重要的是,当蓉儿被爱人误会,百般凄楚,依然痴情不渝;被老毒物胁迫,颠沛流离,仍旧机变百出;到最后兵临城下,死守襄阳,不改其志。自然只有傲雪凌霜的梅花可以比拟了。
此后黄蓉和诗词更是密不可分。
“牡丹含露真珠颗,美人折向庭前过,含笑问檀郎,花强妾貌强。檀郎故相恼,须道花枝好,一向发娇嗔,碎馁花打人” (《菩萨蛮》),黄蓉引用这阙词,正是娇憨中带一些刁蛮,刁蛮却不见泼辣,真真小儿女旖旎情态。靖哥哥好福气也。
“四张机,鸳鸯织就欲双飞,可怜未老头先白。春波碧草,晓寒深处,相对浴红衣。七张机,春蚕吐尽一生丝,莫教容易裁罗绮。无端剪破,仙鸾彩凤,分作两边衣。 九张机,双飞双叶又双枝,薄情自古多别离。从头到底,将心萦系,穿过一条丝。”
这一首是蓉儿遭郭靖误会,以为姻缘无望,深情难托,补老顽童与瑛姑之作。写得楚楚可怜,柔肠百结。看了恨不得打郭靖一顿,问他怎么舍得?
还有蓉儿与一灯弟子书生对的对联“风摆棕榈,千手佛摇折叠扇;霜凋荷叶,独脚鬼戴逍遥巾。”“琴瑟琵琶,八大王一般头面;魑魅魍魉,四小鬼各自肚肠。”虽然是黄药师所授,也难为她机智过人,用得这样恰当。

写起黄蓉就收不住笔了,可知在我心里,龙儿不能比蓉儿。(又打我?!)
我醉欲眠卿且去,明朝有意抱琴来。


周芷若——情到浓时方转薄
芷若是金庸笔下性格最有层次的女子了。姿容、心计、手段、武功、痴情、因爱生恨……所有戏剧化的元素都在这个女孩子身上得到对立统一。美丽如斯,练得却是九阴白骨爪这般恐怖的武功;娇怯如斯,而投毒、杀人、毁容、撒谎、灭口,全套功夫作来得心应手;深情如斯,为了报复竟肯下嫁,把终身幸福抛在脑后。
然而,所有的女孩子原本都是诗人,金庸笔下的双面伊人周芷若也不例外。
先看她的名字“芷若”,芷为白芷,若乃杜若,皆是香草。《汉书》有句:“衡兰芷若”;李白诗云:“始向蓬莱看舞鹤,还过芷若听新莺。”古人常把香草比作美人,其态绰约,其心高洁,其香幽远。金庸给她起这么个名字,是说芷若姑娘不但容颜美,心地本来也是善良纯洁的。汉水舟中,她给素不相识的张无忌喂饭,令他念念不忘,就是明证。
再看她的外貌。书中有多处描写:“清丽秀雅的容色,点缀着一点点水珠,有若晓露水仙”;“容貌清丽,出尘如仙”,说起话来,令数千英雄豪杰“谁都不做一声,人人屏气凝息的倾听”;她被迫向张无忌出手,那人居然“不闪不避”,生生受了美人一剑。金庸大赞芷若,将她比作水仙。古来写水仙的诗颇多。“翠带凝妆露玉芽”,“素艳乍开珠蓓蕾,暗香微度玉玲珑”。水仙被认为是花中最风雅的,称“雅客”也。
然而,雅到极处,便是大俗。水仙再雅,也要长在泥土沙砾中,而且她的球状根居然像蒜头!于是芷若也有她埋在泥土里的一面。《倚天屠龙记》全篇回目连起来是一首柏梁体古诗,其中有一节写无忌和芷若成亲,赵敏赶到,用谢逊的金毛将新郎引走。这一节的回目:“新妇素手裂红裳”,素手,红裳,还用了个裂字,真真的对比鲜明,触目惊心!至此,芷若已不再是娉娉婷婷的水仙花了,她变成了毒玫瑰!
但是,无论如何,她终究是可怜的。父母双亡,在寂寞的峨嵋长大,师父灭绝那么变态,师姐丁敏君又虎视眈眈;好容易遇到张无忌,却是个优柔寡断,三心二意,“见了姐姐忘了妹妹”的;何况有一赵敏,真是“既生亮,何生瑜”;费尽心机要嫁给张无忌,全然不管当日毒誓(若与无忌成婚,所生子女,男的世代为奴,女的世代为娼);大喜之日,被新郎官孤零零抛在喜堂上,换了谁也疯了。
最凄惨是结尾,小昭、殷离皆有所归,只有她痴心不死,躲在窗户底下偷听人家情话。真是,春心莫共花争发,一寸相思一寸灰!

咦,怎么写到最后,变成给周芷若翻案了。(抱头鼠窜中……)


阿朱---上穷碧落下黄泉
阿朱是个小人物,这一点从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。不比王语嫣----“语笑嫣然”,也不比木婉清---“有美一人,婉兮清扬”;她和阿碧一般都是慕容家的丫环,虽然有一间听香水榭住着,终究只是奴婢;况且又命短,《天龙八部》还不到一半就死了。关于阿朱的诗词也只有一句,那是第十三回的回目:塞上牛羊空许约。然而,只这一句,已经令人喉头发紧,有泪如倾!虽有千言万语也不及这一句“空许约”更刺心,更沉痛。
我愿意说,是小女子阿朱成就了萧峰这样的天神英雄。如果没有阿朱,萧峰只是“剧饮千杯男儿事”的壮士,是“商略平生义”的丐帮帮主,是“胡汉恩仇,须倾英雄泪”的悲剧人物。因为阿朱的存在,萧峰的生命字典中有了温暖、柔情、爱意、关怀、忠贞这些美丽的词汇,更有了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痛。
我认为萧峰和阿朱是金庸笔下最完美的情侣了。一个是意薄云天的燕赵好汉,一个是温柔可人的江南佳丽,真所谓“英雄美人,侠骨柔情”,这还是浅的。聚贤庄一役,萧峰成为江湖公敌,既不为汉所容,亦不甘胡人身世,真是天地茫茫,无处容身。只有小阿朱对他说:“汉人是人,契丹人也是人,又有什么贵贱之分,我……喜欢做契丹人,这是真心真意的话,半点也不勉强。”“便跟着你杀人放火,打家劫舍,也永不后悔,跟着你吃尽千般苦楚,万种熬煎,也是欢欢喜喜。”。这番话,我听起来都觉得心头一热,难怪打动了萧峰英雄襟怀。
可能金庸也觉得这两个人太过完美,最后不得不亲手毁了他们。
阿朱甘愿死在情郎掌下,一则是怕萧峰杀了父亲,其实更怕父亲手下众多伤了萧峰。只是这个代价未免太大,实在不值得,到最后偷偷笑的只有马夫人,她最想保护的人反倒最凄惨。萧峰余生,看到山也是阿朱,水也是阿朱,云也是阿朱,树也是阿朱,还有个阿紫在身边时刻令他想起阿朱。其实从阿朱被他一掌打死,掩入黄土那一刻,大半个萧峰已经死了。结局“教单于折箭,六军辟易,奋英雄怒”,萧峰将断箭刺入心窝之时,脸上必是带着微笑的,因为终于可以和阿朱相见,不必受着天人永隔的煎熬。

所以,你越肯牺牲自己,想让爱人周全,便越不能周全。不如学王语嫣,表哥疯了,就近扑入段誉怀抱,多么便宜,嘿嘿。


程灵素——换我心,为你心,始知相忆深
程灵素是金庸给我们的意外。
不漂亮是第一个意外;不漂亮的程灵素居然盖住了美貌袁紫衣的风头,这是第二个意外;这样的奇女子历尽磨难依然不能功德圆满,不得不死,这是第三个意外;从来单相思者都可怜,然而可怜人必有可厌之处,或是自怜自艾,或是纠缠不休,甚至因爱成恨。只有程灵素,虽然苦苦单恋,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。这是最大的意外。
程灵素的名字,来自《灵枢》《素问》两本医典,然而她不仅是杏林妙手,更是用毒专家。师父毒手药王曾经告诉她:无论对手如何大奸大恶,都始终要给他一个自新悔悟的机会。刀剑无眼,下毒可解,所以使毒伤人,却比兵刃相残多了一层慈悲。灵素是真正明白其中三昧的,所以,她用的毒虽然霸道厉害,心地却比寻常人柔软温和一百倍。
灵素本想在药王谷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,虽然三个同门不时前来寻衅滋扰,却并不能搅乱灵素宁静的内心。然而,胡斐的出现,改变了灵素的命运,或者说,胡斐就是灵素逃不掉的宿命。
她为他所作的,比世上一切痴情女子所作的都多都好,可惜,他只要“兄妹相称”。每叫一次“大哥”,灵素的心就裂一道口子罢。聪明人比庸常人痛苦,因为她能够预先看到自己的将来。
她也并不是没有机会:跟胡斐朝夕相对,日夜共处,用些软语娇嗔,手段伎俩缠住他不算难。然而她是严肃和沉默的,谁也不知道,在那样瘦弱的身躯里,藏着又深又重的爱情;她也曾单独面对袁紫衣,一阵毒烟或者一颗药丸便能结果了情敌。然而她却不能让自己的爱人失去爱人,她怕他伤心。
善于用毒的她终于死于毒药。她告诉胡斐∶“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,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,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,大哥,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┅┅”。她一口口地将毒汁从胡斐身体里吮出,把自己的命一口口地送给他。灵素临死前是高兴的吧,她终于把她的爱连同生命统统倾诉给了他。
“一切恩爱会,无常难得久。
生世多畏怖,命危于晨露。
由爱故生忧,由爱故生怖。
若离于爱者,无忧亦无怖。”
这是圆性(袁紫衣)离开时念的偈子,但是我认为这是金庸赠给程灵素的。袁紫衣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子,是个“云空未必空”的讨厌尼姑。程灵素才是真正透彻了悟的人。她那流血的爱情,在呼吸停止的一刻,不再惴惴不安,不再患得患失,而成为纯粹无边的大光明。
人家说,女读者喜欢程灵素,是因为她不漂亮,不会让人嫉妒。其实程灵素是金庸笔下最光彩夺目的美女,因为她是寒冷江湖里的阵阵暖风。

后记: 写了五篇,就此搁笔。
很多人批评金庸,说他愚民。我不知道,只知道他的小说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。虽然他的诗词多为引用,但是在华文日趋没落的今天,这些流畅的文字依然令我高兴……

xiaoyulou 发表于 2012-5-20 21:24

楼主真是文采风流啊.拜读了

李逍遥 发表于 2012-5-21 16:02

程灵素很可怜

yuan7797069 发表于 2012-7-26 09:52

这的挺可惜程灵素。

xiaoleng 发表于 2015-9-29 12:14

写的不错啊!楼主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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