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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 韦小宝——怎能说他不懂爱

  经常听说韦小宝不懂爱情。我也曾一度这样认为。而关于小宝不懂爱情的说法,最著名的当数孔副教授在百家讲坛“看金庸小说的奇情怪恋”时的点评了(影响范围广)。他曾这样说道:“韦小宝虽然娶了七个夫人,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,就是韦小宝不懂得爱情,像鲁迅所说的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。”对于韦小宝是否懂得爱情,我在后面会有分述。不过现在我倒是有兴致想要提醒一下孔副教授,千万别被鲁迅的一句话给蒙骗了。如果没有特殊意外,能写出(说出)“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”这句话来的,基本不会是不知道爱情的。  

  爱情没有标准,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的诠释和表达爱的方法。我们不能以己之主见,便给“爱情”戴上一个枷锁,让她不能在不符合自己之条件的其他人身边盘旋。因为这实在不公平。  

  有爱情的人是否懂得爱情?答案是肯定的。虽然懂得爱情的人不一定能拥有爱情。这是一个很好回答的辨析题。懂得爱情是拥有爱情的基础,而拥有爱情则是“懂得爱情”这一理论在实践作用后的结果。所以有些说韦小宝不懂爱情,却认为他拥有爱情的朋友,看到此处便可以打住了。你们既已肯定了他“懂得爱情”的结果(拥有爱情),若还要否认他拥有爱情的起因(懂得爱情)的话,那这无因之果也来得忒也匪夷所思。  

  当然,韦小宝的爱情与我们日常所想的“爱情”有所不同,那是无可否认的。却不能因此就说:他不懂爱情。或许不过是我们不懂他的爱情罢了。又或是,我们根本从来就没想过,爱情也可以是这样的。(不分段了)就和权利一样。获得权利的方法也有千千万万种,却不能因为获得的渠道、经过、方式不同而结论说那“不是权利”或“不懂权利”。爱情就是一个结果,也只有这结果才配称得上是爱情。无论这结局是悲的、是喜的、是欢乐的、是凄惨、是分开的、是团圆的。总之它是结果便是。至于达到这个结果的过程,是否能称之“爱情”实在有些匪夷所思。但爱情这东西往往是殊途同归的,只是依个人的理念的变化而变换罢了。  

  通常为我们所认可的“神圣”的爱情,无非两种:一是给他(她)幸福;二是让他(她)幸福。“给他(她)幸福”的爱情,就是用自己的力量,不惜一切代价,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,也要带给他(她)幸福快乐的生活。当然,在付出了生命之后他(她)是否还会幸福快乐通常都不在奉此类爱情为“神圣”者的考虑范围之内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这样的爱情的确很伟大。然而相较之下,后者“让他(她)幸福”的爱情似乎更厉害、更伟大:只要他(她)能幸福,无论是用自己的力量,不惜一切代价为他(她)创造的也罢;还是放开他(她),让他(她)自由去飞,寻找他(她)真心所爱。即便自己受伤,即便自己痛苦,只要他(她)能幸福,那已足够。简单的说,即为了他(她)的幸福,可以付出自己所有力量(包括自己生命),也可以放弃所有一切(包括他(她)本身)。这就是所谓“放弃也是一种美”、“放弃也是幸福”、“放弃比得到更伟大”、“放弃……”……仔细想想,好像这些话中都含有一种深深的酸酸的自我安慰的味儿。若把这些因自己没本事得到而只好放弃的华丽的借口(托辞)换成韦氏语言,大概就是:“要做英雄,就得自己吃亏。好好一个老婆,又双手送了给人。”  

  上一段最后一句是摘自书中的原话。书中既有此原文,那么不难猜到那被我们认可并称为“伟大”的第二种“神圣”爱情,韦小宝是干过的。可惜,就因为文化水平低了点,想不出“放弃也是一种美”之类的口号,便被大多数人所忽视。这让我想到似乎一个战士在战场上,临死前若不喊一句“向我开炮”,那么他就不是英雄。  

  错了。真正的英雄,不需要喊。因为他们正是这样做的。用自己的生命,去换取一场关系到民族兴亡的战役的胜利,无论他们心里是如何想的,只要他们这样做了,就都是英雄。不妨把这“英雄”代换成“爱情”。像那被认可的“神圣”的两种爱情,似乎有一个共同点,也是最关键、最重要、最能体现伟大的一点——幸福的结果。那么我就想了,为了这个结果,可以肆意地付出或放弃一切(包括付出自己的性命与放弃自己追求的那人),似乎可以得出一个在让自己爱的人得到幸福的过程中,可以“不惜一切代价”或“做出各种努力”或“使用任何手段”的结论来。如果真是如此,那么我要大吼一声:韦小宝实实在在太懂爱情!  
   
  不要怀疑这句话的可靠程度。因为书中透露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客观事实:七个老婆,各个快乐,尽皆幸福。  

  这不正是那些“伟大”而又“神圣”的爱情一心所追求的“果”吗?既是如此,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说,韦小宝不懂爱情?倪匡在《<我看金庸小说>之人物榜》有一段很精辟的话:  

【  韦小宝颇受“妇解份子”的诟病:娶了七个老婆,真不像话。说这话的女权先锋,不妨熟看《鹿鼎记》,然后掩卷、发问:“我的床头人,是不是有韦小宝七分之一可爱?”很难有男人有韦小宝七分之一可爱,那么,做韦小宝七个妻子之一,就比别的女人幸福快乐得多。幸福、快乐才是人生要追求的目标;礼法、制度,只不过是一些人制造出来的,不是人的天性。】  

  我们之所以否认韦小宝的爱情,往往是忽视了这个“果”,而过分地注重了韦小宝获得这个“果”的过程。认为他的手段“不正当”,甚至很“卑劣”、“下流”、“无耻”。这样想的人,别忘了,韦小宝在你心中恐怕从头至尾就是一个“流氓”。你还指望他有什么“上流”手段?倪匡评《鹿鼎记》时曾说:“他的本领,人人皆有,与生俱来,只不过有的人不敢做,不屑做,不会做,不能做,而韦小宝都做了,无所顾忌,不以为错,所以他成功了。”细细想来,似乎确是如此。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与韦小宝同一心思,结果却要用“放弃也是一种美”来作为自己“无能为力”的借口了(有些或许真是无能为力,而有些则或许是有力而不敢、不屑、不会、不能为罢了)。  

  当然,你不同意我上述论断也没关系。咱们现在是在讲道理,一会还要摆事实的。韦小宝的爱情观与常规的爱情观不同。他不以放弃为美(虽然也曾有放弃过,但无论口说心想都实在)。在他认为:老子可以给你幸福,老子就是能给你幸福,只有老子才能给你幸福。所以他初见阿珂时便暗自下了“韦小宝死皮赖活,上天下地,枪林箭雨,刀山油锅,不管怎样,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”的决心。并曾当面起誓说:“我佛如来,阿弥陀佛,观世音菩萨、文殊菩萨、普贤菩萨、玉皇大帝、四大金刚、阎王判官、无常小鬼,大家请一起听了。我韦小宝非娶这个姑娘为妻不可。就算我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,拔舌头,锯脑袋,万劫不得超生,那也没有什么。我是活着什么也不理,死后什么也不怕。这个老婆总之是娶定了。”  

  正因为韦小宝的这种爱情观比较奇特,也不循常规。所以往往被误会为是他的“占有欲”作祟,而非爱情。其实不然,无论从韦小宝做的努力还是其他各方面都可以看出,这是他的一种自信。这种自信不是因为身份、家世、地位、财产、文才,而是一种单纯地“我能给你幸福”的自信。这种自信单纯得似乎已近于无赖,但谁能否认,这无赖倒也实在可爱。我们不妨暂且称他的这种爱情观为“流氓式爱情”(管他什么式,先挂上爱情的名头,打破“韦小宝不懂爱情”的框框再说)。  

  在《鹿鼎记》中,还有一段为人称道的“爱情”,既然我要论证的是韦小宝懂得爱情,那么就不得不拿来与之比较。其实,在我看来,说那是“爱情”也实在很勉强。——不过是一个人痴情的单相思。但我若要说胡逸之不懂爱情,相信没一个人会同意。俺可不愿干这等犯众怒、触大忌的事。何况我也并不那么认为。他的爱情观是正与韦小宝的爱情观相反的。以至于发展到二人起誓也相反、结局也相反。相比之下,他的爱情观就要“上流”多了,便如他名字里中间那个字,实在“飘逸”得很。堪称“放弃也是一种美”的典型。痴情得无以复加。
林中一侠勇闯江湖!

我挺喜欢韦小宝的,传说中的的麻雀变凤凰
谁也别想动我的面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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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爱只是对一个人。一生只爱一人。
给小植物带来阳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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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小宝很博爱啊,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搞定7个老婆
节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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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终觉得《鹿鼎记》里的情感是极品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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韋小寶的愛比起付出更多是想得到吧,
不論是小郡主,方怡或是最讓人心動的阿珂,都把自己放在了她所欣賞的女性之前!
不能說不懂愛,只覺得這樣的愛情跟金庸小說中那些刻骨銘心的愛情相比,不夠深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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